2026-03-12 來函單位:交通部公路局 函 主旨:有關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名稱業經總統114年12月19日華 總一字第11400129991號令公布修正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 全管理費」,敬請轉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 回上一頁